1. 政策范围及修订
1.1 本《吉美隐私政策》系《吉美用户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吉美用户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您理解并同意,吉美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单方修订本政策,并以修订后的版本完全替代修订前的版本。请您及时关注和了解本政策的修订情况,若您不同意修订后版本,您应立即停止使用吉美服务,否则即视同您同意并完全接受修订后的版本。
2. 用户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2.1当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时,您可以登录经注册的吉美账号或使用第三方账号(如微信、QQ)登录。当您注册吉美账号时,您需向我们提供手机号码、密码、昵称;注册/登录成功后您可自主选择是否完善您的头像、昵称等个人信息;您的昵称、头像在个人中心场景进行展示。如您使用第三方账号登陆或将第三方账号与吉美账号绑定,您将授权吉美读取您在第三方账号注册的公开信息(昵称、头像,具体以第三方授权登录服务提供的信息为准)。
2.2.为了快速的向您提供我们的产品内容,我们会不定时的给您发送我们的优质内容本政策所称的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本政策所称的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本政策所称的个人敏感信息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个人信息,具体包括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银行账号、财产信息、行踪轨迹以及交易信息。单独的设备信息、日志信息、搜索关键词信息以及其他无法与特定个人直接建立联系的信息或数据,不属于个人信息或个人敏感信息。
2.3. 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您充分知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下情形中,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无须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2.3.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3.2.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2.3.3.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2.3.4. 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2.3.5. 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2.3.6.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2.3.7. 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2.3.8. 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故障;
2.3.9. 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2.3.10. 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2.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 用户信息的授权使用
为向您提供满意优质的服务,您理解、同意并授权我们将您的信息用于下列用途:
2.4.1. 向您提供您使用的各项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2.4.2. 我们会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验证身份、预防、发现、调查欺诈、危害安全、非法或违反与我们或其关联方协议、政策或规则的行为,以保护您、其他吉美用户,或我们或其关联方的合法权益;
2.4.3. 我们会将来自某项服务的信息与来自其他服务所获得的信息结合起来,用于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使用。
2.4.4. 邀请您参与有关我们产品、服务的调查;
2.4.5. 经您同意或授权的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2.5. 关于第三方SDK服务商
提供方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个人信息类型:获取OAID
使用目的:我们的产品集成移动智能终端补充设备标识体系统一调用SDK,移动智能终端补充设备标识体系统一调用SDK获取您的设备厂商的补充设备标识(OAID、AAID等)
3. 用户信息的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
3.1. 用户信息的共享
3.1.1. 除以下情况外,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吉美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组织共享:
1) 依据本政策或事先已获得您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行政或司法的强制性要求所必须时;
3)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维护吉美及关联方或合作伙伴、您或其他吉美用户或社会公共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时;
4) 为实现我们的服务的核心功能或提供您需要的服务;
5) 应您的需求为您处理您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6) 根据与您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
7) 基于学术研究而使用;
8) 基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
3.2. 用户信息的转让
除以下情况外,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个人、公司或组织:
3.2.1. 事先获得您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3.2.2.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行政或司法的强制性要求所必须时;
3.2.3. 根据与您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
3.2.4. 涉及合作、联营、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其他类似交易时。
3.3. 用户信息的公开披露
吉美非常重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未经您同意,吉美不会将其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更不会将其公之于众,但因下列原因而披露的除外:
3.3.1. 获得您明确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
3.3.2.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您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会依据所要求的个人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3.3.3. 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可以披露的情形。
3.3.4. 您理解并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4. 用户个人信息的保存、跨境传输
4.1. 用户个人信息的保存及跨境传输
您的个人信息将全部被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以下情形除外:
4.1.1. 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
4.1.2. 获得您的明确授权;
4.1.3. 您通过互联网进行跨境交易等个人主动行为;
4.1.4. 针对以上情形,我们会依据本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您的个人信息提供保护。
4.2. 您理解并同意,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有关的;
4) 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6) 涉及商业秘密的。
5. 账号注销相关信息及账号注销处理时效说明
根据账户有关的权益类型不同,相应的处置方式也不同。通常情况下:在注销账户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或匿名化您的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也将可能导致您失去对您账户中数据的访问权,请您谨慎操作。 您需要注销您在吉美上注册的账号,您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客服热线:400-995-1155 (免付长途话费) 传真:0731-84877318 在注销账号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永久删除您的账号、您的注册资料、您账号内的所有数据、以及您的使用痕迹,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留存一定期限的内容除外。
6. 未成年人信息保护
我们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我们推定您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请您及您的监护人仔细阅读本政策,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7. 其他
7.1. 条款的独立性
如果根据适用的法律认定本政策中的任何条款或者任何条款中的任何部分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这种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不影响本政策中的任何其它条款或者这些条款中的任何其它部分的效力。
8. 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隐私声明或吉美的隐私保护措施以及您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敬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5-1155 联系人: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榔梨街道东十一路南段55号2#智能车间